上海市经普办召开本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会议
转载自:上海统计局 日期:2019/3/15 8:50:19
3月12日,市经普办召开本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会议。市经普办主任、市统计局副局长汤汇浩主持会议并讲话。市统计局副巡视员沈丽华传达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视频会议及市领导对普查工作的批示精神;市经普办对普查登记阶段督查工作情况和普查登记进度情况进行通报,并对下阶段工作进行布置。会议就相关事项进行交流和讨论。
汤汇浩充分肯定了目前本市四经普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并对下阶段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全力冲刺,按时高质完成普查登记工作。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肩负起责任。坚持依法普查,坚决杜绝经济普查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同时要按照时间节点,按时高质完成普查登记工作,确保源头数据准确。二是查遗补漏,切实做好新增单位和跨区域经营企业的核查和登记相关工作。市经普办已将各相关部门提供的去年下半年新增单位的底册,通过国务院经普办推送至各级普查机构。同时将市税务局提供本市注册型企业的联系方式、营业收入和纳税情况等相关信息资料进行了整理,对于其中一些规模较大的跨区域经营的注册型企业,请各区在税务资料的基础上,认真比对,查遗补漏,进行实地核查。对于核查后发现确实属于在地经营的,要按有关要求做好普查登记工作。三是各司其职,共同做好普查数据审核验收工作。各级普查机构要严格按照《上海市第四次经济普查数据审核验收组织实施办法》的规定,加强数据采集期的实时监控和即报即审,强化数据上报后的逐级审核把关。各级调查工作组对所有普查对象填报的每张普查表、每个调查指标进行逐一审核,不留死角。要本着谁出数谁负责的原则,保证对所有普查数据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扎实做好普查数据审核验收工作,要加强普查登记阶段的现场指导,针对突出问题,进行实地核实。四是加强宣传,切实保证普查数据质量。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动员和服务沟通力度,努力打消普查对象的各种顾虑。同时要加强普查的执法力度,对一些确实存在拒报的单位,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各执法机构进行严格执法。五是规范流程,注重普查工作风险防控。要高度重视风险预防和处置工作,常抓不懈。要提高防范意识,防患于未然。规范工作流程,严肃工作纪律,将风险防控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轨道,确保本市第四次经济普查的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的安全。
各区统计局局长、经普办主任和相关业务人员,市经普办成员、各调查组组长、各督查组组长及相关人员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