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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标语和口号的通告

转载自:国家统计局   日期:2018/3/20 10:16:24

国统综合函〔2018〕69号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18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为动员社会各界支持配合经济普查工作,为普查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特向统计系统和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标语和口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要求

宣传标语和口号须为原创作品,要紧扣主题、简明扼要、语言生动、朗朗上口,能够反映经济普查的新特点、新内容,有助于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普查对象和社会各界充分认识、理解普查,支持、配合普查。

二、征集时间

3月20日至4月30日。

三、组织方式

欢迎各地统计机构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各省级统计机构负责本地、本系统统计工作人员创作及投稿的组织工作,并统一报送本地、本系统作品。社会公众请直接投稿至国家统计局新闻办。作品通过电子邮件投稿,投稿时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标语口号征集活动”,邮件正文需包含投稿作品、作者姓名、作者单位、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等信息。

报送作品将经过严格公正的评选,结果将及时公布,入选作品将用于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活动。

联系人:沈丽文,010-68783350

投稿邮箱:sijingpu@stats.gov.cn

国家统计局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