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经验·部署任务·明确目标——武汉市经普办召开普查试点总结交流暨普查工作推进会议
转载自:武汉统计局 日期:2018/7/16 0:00:00
7月10-11日,市经普办召开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试点总结交流暨普查工作推进会,交流普查试点经验,部署近期普查任务。市经普领导小组副组长、市经普办主任、市统计局局长孟武康到会并作讲话(讲话全文另发)。市统计局副局长、市经普办常务副主任何志刚,市统计监测执法支队支队长、市经普办常务副主任邓传发分别主持会议并部署下一阶段普查工作。市统计局吴仲鸣巡视员、夏国华副局长、应小莉总统计师就相关专业普查工作提出要求。
会议传达了国务院经普办关于综合试点总结会议的主要精神,各区经普办汇报了专项普查试点工作的推进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举措,市统计局相关业务处室安排了专业普查业务工作。
会议充分肯定了江岸区作为国家级综合试点区所做出的艰苦努力及卓有成效的工作,江岸区的试点经验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
会议认为,近两月来,各区严格遵循《武汉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试点方案》,着眼“一区一特色、一重点、一难点”的目标,有的放矢地开展了区级专项试点工作。试点达到了创新方法,积累经验,锻炼队伍的目的。对各区试点中形成的方法、总结的经验、得到的成果,应汇集成册,在全市普查全面推开工作中充分运用。
会议指出,各区要重点做好当前的五项重点普查工作:一是全面完成普查机构组建。各区7月底前要全面完成区级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成立,督促街、乡、镇8月中旬完成普查机构组建。二是落实普查经费,加强普查物资保障。各区要积极争取区政府支持,将“四经普”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充分考虑“两员”工作经费补贴,做好三年普查经费预算,并保证按时足额拨付到位。要做好普查物资的测算,市、区两级共同落实普查物资配备。三是把握关键环节,提高普查质效。要结合各区实际,科学制定普查方案,优化普查流程;要认真选调普查“两员”,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查业务和技巧的培训;要搞好单位清查,采取“地毯式清查与名录底册查找相结合”、“在地为主,在税为辅”的原则,全面查清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查准行业划分和执行会计制度,确保生成清查底册的高质量,为普查登记夯实基础。全市拟于8月底至10月上旬进行单位清查入户,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进行查遗补漏,11月下旬至12月份开展普查登记前的培训、生成普查底册等工作。按照这个时间节点,各区要提前做好部门资料搜集整理、普查小区划分和电子地图绘制、清查业务培训、加强部门协作等各环节工作。四是开展普查宣传,营造普查氛围。要充分运用传统媒介和现代多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多形式的开展普查宣传,赢得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五是强化法制意识,依法开展普查。要认真学习领会新修订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真正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
会议要求,各区要清醒的认识到本次普查范围广、工作量大、普查基础薄弱、技术要求高等困难,聚焦问题短板,精准靶向施策,稳步推进普查工作。要结合当前开展的普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专业核心统计指标研究,弥补常规统计的不足和短板,确保普查数据能真实反映行业发展总量、结构、效益和质量,探索普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方式方法。
本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全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由“试点模式”转入“全面推进模式”。
市统计局刘忠庆副局长、武汉调查监测分局孟宪启局长、市经普办各成员、各区经普办主任及相关负责人共9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