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沧州市统计局召开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会议
转载自:沧州市统计局 日期:2018/4/13 16:53:08
为积极贯彻落实省、市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文件精神,及时了解各县(市、区)第四次经济普查近期工作开展情况,4月10日,沧州市召开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市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精神,要求各县(市、区)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推进经济普查下一步工作的开展,会上各县(市、区)交流汇报了经济普查前期准备工作情况,包括机构组建、经费落实、人员到位以及PDA存量质量等情况。普查中心副主任陈殿林出席并作讲话。
陈殿林指出,“四经普”工作是2018年统计部门重点工作,“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后基本单位数量剧增,经普工作任务压力明显加大,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经普工作的重要性和时间紧迫性,把经济普查作为全局的重要工作来抓,坚持“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按照市统计局《关于贯彻落实<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精神的通知》要求,周密安排,扎实推进。
陈殿林强调,第一,要继续做好名录库工作,为“四经普”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全面、准确的单位名录是做好“四经普”工作的重要前提,也是普查工作的前移和普查工作量的分解,要继续扎实做好。第二,要全面领会普查方案精神,明晰普查工作思路,把握普查工作重点,稳步推进,逐项落实前期准备工作。第三,要抓紧下发政府文件,组建普查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突出政府行为,强化部门参与力度,明确普查机构和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确保普查办人员及时到位。第四,要积极落实普查经费与设备配备。要充分考虑经济普查单位个数增加、普查难度加大、劳动力成本提高,以及计算机、PDA配备费用等因素,科学测算普查经费,确保普查经费按时拨付、足额到位。
会议对基本单位季报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通报,各县(市、区)积极讨论交流了基本单位季报的工作经验,相互沟通工作方法,同时对基本单位名录库业务工作又进行了细说明,精培训,进一步提高名录库和四经普人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各县(市、区)统计局主管领导、业务骨干及市普查中心全体人员共计50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