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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第四次经济普查有关工作情况

转载自:山东省 统计局   日期:2018/5/11 8:51:28

5月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召开第7次常务会议,听取我省第四次经济普查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原则审议通过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的通知》,对开展全省第四次经济普查作出了有关部署。

  会议认为,第四次经济普查是党的十九大之后开展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是在我省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转型升级进入新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期背景下开展的一项大型调查,普查将全面记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家底”,系统摸清新兴产业和各类单位基本情况、主要产品产量与服务活动,所获取的翔实资料将全面反映五年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成就,意义重大,责任重大。

  会议强调,我省第四次经济普查是一项巨大的社会工程,面临单位数量增多、普查内容增加、普查难度增大、登记要求增高“四增”任务以及单位查清难、服务业查全难、会计资料查准难、经济总量查实难“四难”形势,不仅需要统计系统统筹规划、奋力拼搏,也需要各级各部门鼎力支持、全面参与。省政府决定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既是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要求的具体行动,更是开展我省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的“集结令”“冲锋号”。

  会议指出,经济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单位要抽调业务人员参与经济普查工作,强化成员单位参与普查的力度。要切实保障普查经费,加大财政困难县的补助,确保普查工作需要。

  会议要求,要努力提高普查数据质量,依法规范开展普查,加大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信。要认真谋划普查资料的开发利用,着眼于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着眼于经济高质量发展,充分利用普查成果分析经济结构、优化经济布局、指导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