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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市高质量完成四经普“五落实”工作

转载自:潍坊市统计局信息网   日期:2018/7/3 11:14:53

为确保全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潍坊市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的通知精神,把各级经济普查“机构、人员、设备、办公场所和经费”五落实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要求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加快工作进度,高质量完成经济普查“五落实”工作。

  (一)按时间节点组建普查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四次经济普查,市长、分管市长分别做出重要批示,并将第四次经济普查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列为年度重点工作和督办事项,要求高质量做好经济普查工作,为统一核算奠定基础。5月31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市经济普查的通知》,成立了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截止6月20日,全市17个县市区、开发区均已发文部署并组建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二)建立健全普查各项工作制度。为加强工作协同,市经普办在广泛征求部门意见基础上,研究制定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了38个成员单位的职责和任务。作为牵头单位,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经普工作,建立了经济普查包靠联系制度,明确了市统计局领导分片包干的单位和责任。制定了经普办工作规则,建立了岗位责任、会议制度、公文管理、档案管理、印章保管与使用、经费使用等规章制度,规范了普查行为,提高了普查工作效率。

   (三)落实普查经费。及时向市政府请示汇报,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精心编制普查经费预算,认真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在财政部门支持下,较好地落实了普查经费。截止目前,市级、县级工作经费、“两员”劳动报酬经费均落实到位。

   (四)进行业务技术准备。广泛开展普查调研,并将调研报告发放到各县市区、开发区学习借鉴。充分利用“五证合一”工商共享信息,自主开发程序,计算生成普查单位名录信息。开通了“潍坊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题网页,普查宣传工作有序展开。

经调度,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经济普查“五落实”工作进展顺利。截止6月29日,全市17个县市区、市属开发区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全部成立;14个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普查工作人员已到位;15个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已经按要求落实普查设备;15个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落实了普查办公场所;有12个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普查经费已经落实或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