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菏泽市“六项要求”全面贯彻全省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调度会议精神
转载自:菏泽市统计信息网 日期:2018/7/20 12:01:41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会议精神,7月13日,菏泽市组织召开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调度会议。会议传达了全省经济普查工作调度会议精神,通报了我市普查工作开展情况,各县区进行交流发言。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永垠出席会议并讲话,对全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并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第四次次经济普查工作的重大意,切实增强做好普查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以赴打赢经济普查攻坚战。
二是要清醒认识到经济普查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估量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认真研究应对办法和措施,提前做好各项工作预案。
三是要明确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一切工作度必须围绕提高普查数据质量这条主线来开展,认真做好数据预判和评估分析,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普查数据客观真实。
四要超前谋划、强化措施,因地置宜做好普查工作。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执行全市统一要求和普查方案的前提下,因地制宜,科学探索经济普查方式方法。
五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突破重点问题。对于普查重点环节和重点问题,各县区要充分把握当地党委政府的工作节奏,在适当的时机借助政府力量,集中突破重点工作。
六是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充分发统计部门组织协调和业务统筹职责,强化责任落实,做好检查督导、业务指导、抓好数据质量,扎实推进第四次经济普查各项工作。
各县区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统计局长),经普办分管局长,市统计局局领导,市统计局各科(室)负责人,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办公室全体成员共52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