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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经普办召开主任会议就强化普查数据质量进行再部署

转载自:北京市统计局   日期:2019/5/17 8:45:04

5月13日,市经普办召开主任会议,研究全市普查登记查疑补漏、数据审核和验收等登记后期工作,并部署市级普查数据质量检查工作。市经普办主任、市统计局副局长吴万标主持会议并讲话,市经济社会调查总队队长张铁军出席会议。

  在简要听取各区普查数据梳理审核的汇报后,吴万标强调,全市各级普查机构要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四经普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后,尤其是《意见》《办法》《规定》出台后首次开展的大型普查的重大历史意义,在普查登记后期更要坚持依法依规,一以贯之地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普查方案和北京实施方案,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确保普查工作扎实可靠,时刻绷紧红线、守住底线。要准确把握时间节点,全面完成普查登记工作,认真执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问题解答(六)》,按照国家和全市普查工作的具体安排,及时准确地完成相关普查对象登记上报,确保应登尽登、应统尽统。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做好数据审核工作,做到认真核实并及时反馈,充分利用最后时间,确保全市普查数据质量符合规定的验收标准。 

  吴万标就做好市级数据质量抽查工作提出了三项要求,一是贯彻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事后质量抽查方案》,深刻领会国家对于确保普查数据质量的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国家对于质量抽查工作的布置安排,把各项具体要求落到实处。二是实施好数据质量检查工作,市经普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各区经普办要积极配合检查,要通过本次市级检查,对全市普查工作质量和数据质量作出客观真实地评价,同时为迎接国家级事后质量抽查做好准备。三是落实好各项基础保障,各区经普办要提前准备好检查用PAD、车辆等物资,统筹安排参与检查的人员,选用业务骨干能手,确保数据质量检查高质高效完成。

  张铁军要求,全市各级普查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普查方案及相关工作规定,验收上报国家平台的单位必须符合国务院经普办要求的数据质量标准,近期导入报送国家平台的单位必须符合《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问题解答(六)》规定的各项条件,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国家的工作部署。要强化普查数据审核,加强纳税数额较大、创新能力较强等重点单位数据的审核力度,彻底消除可能存在的数据质量隐患,确保全市普查数据真实准确。

  市经普办综合组、方案组、单位名录组、数据处理组,各区经普办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