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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三要求”部署经济普查下阶段工作

转载自:贵州省统计局   日期:2018/7/18 15:14:59

7月10-12日,省统计局连续召开了经济普查省级综合试点现场会议和各市(州)普查中心主任会议。各市(州)、省直管县统计局、各市(州)政府所在地统计局分管领导、普查中心主任、数据处理人员共计80余人参加会议。省统计局总经济师董安娜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试点现场会议传达了国家综合试点总结会议精神,由贵阳市统计局和观山湖区试点办介绍了省级试点各环节的工作安排、实际操作进展情况及数据处理流程,梳理分析了试点方案执行中的经验体会和遇到的问题。

董安娜在讲话中对省级综合试点开展情况给予肯定。指出,这次省级综合试点在贵阳市、观山湖区党政领导大力支持下,按照普查完整流程顺利推进,全面检验了普查方案和配套软件的科学性、可行性,达到了积累经验、发现问题、改进方法的预期目的,为正式普查的开展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董安娜要求,各市(州)要认真学习试点经验: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经济普查的重要性,扎实、有序、有效地做好组织机构、经费保障等准备工作。

二是加强做好组织协调,扎实做好部门之间的配合协作。要提前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职能,有序推进普查工作开展。

三是要加强对方案的学习,学懂、吃透普查方案中的各个细则,全面把控普查方案、清楚普查的流程,做经济普查的“有心人”。

全省各市(州)普查中心主任会议就试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下一阶段工作进行讨论,重点围绕普查区划分、部门资料收集比对、单位清查和普查数据质量控制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讨。会议要求各市(州)要做好清查前的准备工作,待国家正式方案下发后的工作开展打基础,为清查摸底工作争取时间。一是各市(州)要利用现有的资料,按照不重不漏的的原则,做好初步普查区划分工作。二是各市(州)要及时与相关部门对接,收集部门资料。三是各市(州)要加强对县(区)“两员”选聘工作的督查,确保清查摸底前“两员”选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