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仅6个,陕西位列其一,我省承担的五经普7个试点任务是什么?
转载自:陕西省统计局普查中心 日期:2022/10/9 14:22:11
陕西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试点
依法普查 科学普查 创新普查 规范普查
经济普查专项试点
不仅是历次普查的法定流程
更是普查方案设计阶段的重要环节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试点
开展时间为2022年6月至9月
全国有哪些试点地区?
本次试点全国有14个省参加,全国指定6个重点省全部承担7个专项试点任务,陕西省是6个重点省之一。西安市灞桥区、渭南市大荔县、澄城县,延安市宝塔区、汉中市汉台区是试点地区,其中延安、汉中两地单独承担投入产出调查试点任务。
试点目的是什么呢?
按照国家统计局相关工作要求,测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拟新增调查内容、新调查方法和新调查技术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为制定国家级和我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做准备。
试点内容和对象是什么?
(一)研究建立满足投入产出调查需求的企业(单位)电子统计台账
试点任务: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指导,建立投入产出调查电子统计台账,获取投入产出调查单位的投入结构、材料购进和产品去向等数据。
试点对象:是按照投入产出调查要求选取的县(市、区)部分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
(二)试行一套表单位分主要业务活动营业收入调查
试点任务:一套表法人单位按业务活动的主次顺序,填写细化到行业小类的主要业务活动及营业收入情况,并使用行业智能编码功能确定行业小类代码。
试点对象:是试点乡(镇、街道)全部一套表单位。
(三)探索开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统计调查
试点任务:部分行业一套表单位填报“是否从事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相关活动”指标,以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营业收入”和数字产品制造、数字产品服务、数字技术应用和数字要素驱动等分项营业收入。
试点对象:试点乡(镇、街道)属于《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中标星号行业的一套表单位。
(四)试点开展规模以下工业单位能源生产和生石灰生产调查
试点任务:规模以下工业法人单位填报“是否生产能源产品(如原煤、天然气、火力发电等)”、“原煤生产量(吨)”、“是否生产生石灰”、“生石灰生产量(吨)”4个指标。
试点对象:试点乡(镇、街道)全部规模以下工业法人单位。
(五)试点开展限额以下批零住餐单位商品零售类值和网上零售情况调查
试点任务: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填报“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零售额”和商品分类零售额,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填报“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餐费收入”等指标。
试点对象:是试点乡(镇、街道)内选中的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六)研究解决产业园区统计相关问题
试点任务:测试统一的园区代码编制规则的可行性;探索产业园区普查组织实施方式和业务流程,研究地方统计部门与园区管理部门在普查组织实施过程中的职责分工和协调机制;按照单位所属园区详细名称和园区代码指标处理数据,分别满足地方统计部门和园区管理部门的数据汇总需求。
试点对象:试点地区选中的产业园区及园区内单位。
(七)探索优化单位清查方式,试行手机采集、电子证照扫码、自主填报、行业智能编码
试点任务:查全、查准、查实普查对象,全面覆盖各种经营业态单位,试点优化调整单位清查方式。组织试点地区部门对其提供的单位信息进行审核清理,测试将建筑物信息采集作为独立阶段,使用多种方式进行补充调查,最后开展针对性的查疑补漏。
试点对象:试点乡(镇、街道)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
试点工作如何实施呢?
(一)前期工作
省统计局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并印发陕西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试点工作方案。
开展试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好试点程序软件部署。
生成单位底册;完成选取分行业投入产出调查单位等前期工作。完成建筑物信息采集。
(二)中期工作
单位清查。试点地区组织普查员利用移动采集设备在实地开展“地毯式”清查或自主填报,统一组织开展补充调查和查疑补漏。
数据采集。按照试点方案要求,根据清查结果对部分单位开展调查登记工作,采集数据。投入产出调查试点单位记录投入产出电子台账,报送投入产出调查表。(2022年7月-8月)
(三)后期工作
数据处理。试点县(区)统计局对单位清查和数据采集阶段取得的试点数据进行初步审核。省试点办统一组织协调数据处理工作,负责单位清查审核验收及汇总;相关单位分别负责业务范围内的数据处理和汇总分析工作。
试点总结。省专项试点办各相关单位和试点市、区统计局按照所列试点研究问题和试点实施情况,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提出意见建议。省试点办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试点研究哪些问题?
总共3大类19个问题。
第一类投入产出调查电子台账
有5个要研究的具体问题;
第二类单位清查有7个;
第三类专业统计有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