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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局长潘志峰赴呼和浩特市督导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

转载自:内蒙古统计局   日期:2018/10/24 16:20:04

10月19日下午,自治区经普办主任、自治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志峰带队赴呼和浩特市,以召开会议的形式对该地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自治区经普办常务副主任、自治区统计局副巡视员史润林,自治区统计局普查中心负责人和有关工作人员陪同督导。督导会由呼和浩特市政府党组成员、重大项目办主任张国平主持。

会议首先由潘志峰对呼和浩特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和督导,同时强调了本次普查的重大意义以及呼和浩特市普查工作对全区的影响,并对呼和浩特市下一步如何做好清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潘志峰表示,本次督导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副主席马学军的委托,马副主席对呼和浩特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十分关心。呼和浩特市前期准备工作比较有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从目前全市单位清查进度来看,存在进度缓慢等问题,对全区的工作进度造成了一定影响。

潘志峰强调,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进入新时代以来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通过这次普查,可以查清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摸清区情区力,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同时,本次普查数据将作为从2019年开始的地区生产总值全国统一核算的基期数据,是检验我们现行统计数据是否真实可信的唯一标准。按照国家普查方案的要求,目前正处于单位清查阶段。单位清查工作是普查最关键的基础性工作,直接影响普查数据的质量。

潘志峰要求,呼和浩特市各级普查机构从即日起,一要高度重视、只争朝夕,以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强有力的组织推动开展单位清查工作;二要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将“地毯式”清查中没有找到的单位尽最大努力找到;三要做好保障工作,及时兑现社会招聘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补贴,加大对经费困难旗县的帮扶;四要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切实打消普查对象的思想顾虑,如实提供普查资料和数据。呼和浩特市务必要按照全区统一的工作部署、统一的时间安排和统一的操作规范,加快单位清查工作进度。

其后,史润林就呼和浩特市下一步单位清查工作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了补充发言。

最后,张国平作了总结发言,要求呼和浩特市各级统计局局长要跟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针对本次督导会内容做专门汇报;呼和浩特市经普办主任、市统计局局长孙德做出了表态发言,表示将会尽快向冯玉臻市长汇报,以实际行动加紧开展工作。

呼和浩特市统计局、编办、民政局、交通局、工商局、税务局有关领导,各旗县区分管领导、统计局局长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