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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经普办召开单位清查情况通报会

转载自:北京市统计局   日期:2018/12/3 10:51:12

    根据《北京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和《北京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办法》,北京市于2018年7-11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单位清查工作。截至目前,已顺利完成普查区划分及绘图、清查底册制作、入户清查、数据编码、审核验收和查遗补漏等工作。为了进一步做好清查数据评估和清查结果认定,市经普办于近日组织召开了四经普单位清查情况通报会,向有关部门通报全市单位清查的基本情况和初步结果。市经普办主任吴万标主持会议。

      吴万标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北京开展单位清查的主要目的和总体情况,就进一步做好单位清查各项后续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共同做好对清查结果的评估和认定。近年来,北京市的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市场经济主体更加活跃,单位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分离等现象更加普遍,普查人员开展单位查找登记的难度很大。目前,单位清查的初步汇总数据与各单位名录管理部门、市场管理部门所掌握的行政记录相比,仍存在一些差异,各相关部门要做好部门数据与清查结果的比对,就数据差异情况说明原因,并在此基础上,对清查结果进行确认。二是继续做好单位查找工作。近几年,北京市以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城市为目标,积极推进非首都功能疏解,开展“疏解整治促提升”、“棚户区改造”、低端市场拆迁等专项行动,一些被疏解、搬迁的单位暂时没有确定新的经营地点;一些单位的经营场所发生改变,但没有按规定及时到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这些情况,使普查机构的单位清查工作面临着巨大压力,一些单位至今仍未找到。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运用各自的职能管理优势,协助普查机构继续开展单位查找。三是共同做好普查登记工作。从明年1月1日起,普查登记正式开始,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官方网站、管理平台和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经济普查的告知书及相关资料。同时,还要按照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选派业务骨干共同开展对基层普查机构的督导检查。

      会上,市经普办综合组、单位名录组分别通报了全市四经普单位清查的进展情况和清查登记的初步结果,参加会议的各有关部门人员就清查结果进行了讨论。

      市委编办、市民政局、市税务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负责人,市经普办综合组、单位名录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