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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转载自: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   日期:2018/12/3 11:24:43

各市、县、(区)经济普查办公室:

  依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规定,普查现场登记工作即将开展,为全面做好普查社会动员工作,营造良好的普查氛围,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开展普查宣传月活动,并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国经普办字〔2018〕33号)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月活动方案》,对普查宣传月活动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为落实好文件精神,现将《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组织做好全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月活动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是要强化领导。各市、县(区)普查办要高度重视普查宣传工作,要严格按照国普办的要求,并结合自治区统计局办公室下发的《关于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强化普查宣传领导,切实组织好本市、县(区)的普查宣传月活动。

  二是要上下联动。自治区普查办将结合自治区统计局2018年12月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的要求,主动作为,借助12月8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契机,全面启动普查宣传月活动,在自治区主要新闻单位和各级政府主要门户网站媒体刊发普查公告,刊播普查知识、公益广告,循序渐进推进宣传活动,形成逐渐升温的预热效果,努力营造家喻户晓、各方配合、依法普查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普查正式登记打下扎实舆论基础。各市、县(区)普查办也要因地制宜,结合本地情况,积极主动联合相关宣传部门和媒体,在前期形成的强大宣传声势基础上,与自治区上下联动,再添一把火、再鼓一把劲、再加一把力,吹响现场登记的冲锋号,发出普查宣传的动员令,努力营造社会各界理解普查、支持普查、配合普查的良好氛围。

  三是要积极参赛。各市、县(区)普查办按照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安排,积极参与四经普微视频大赛等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各级普查员踊跃参赛,创作普查微视频,记录普查故事,展示普查场景。每市、县(区)至少创作优选两个微视频(含抖音)作品上报自治区普查办,由自治区普查办推荐参加全国四经普微视频大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