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印发《通知》全面部署我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转载自:湖北省统计局 日期:2023/4/13 15:20:55
近日,省政府印发《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23〕5号,以下简称《通知》),对我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要求各地各部门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抓好组织实施、落实工作要求,切实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通知》指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上来,增强做好经济普查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为服务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荆楚篇章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通知》强调,为加强普查工作的领导,成立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统计局。各地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的普查实施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原则,认真做好各项普查工作。各级普查机构要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坚持依法普查,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对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将依纪依法予以处理。要确保数据质量,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要创新手段方式,加强信息化手段运用,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提高普查数据处理效能。要强化宣传引导,动员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积极参与普查,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落实经费保障,普查所需经费,按照现行经费渠道由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列入相应财政预算,按时拨付,足额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下一步,我省将按照国务院经普办的统一部署,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研究谋划和组织实施,确保高质量完成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