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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发文成立省五经普领导小组

转载自:江苏省统计局   日期:2023/5/24 10:20:20

       为切实加强对全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做好我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成立江苏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全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组成人员和具体职责分工等相关事项。


       《通知》明确,领导小组负责全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职责分工,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由常务副省长任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省统计局局长、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任副组长,各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通知》要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和职责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共同做好全省经济普查工作。


       《通知》附有《江苏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职责,为后续工作的推进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下一步,将尽快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推动我省经济普查各项准备工作稳步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