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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经普办、惠城区经普办联合举办五经普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及驻惠机构清查业务培训会

转载自:惠州市统计局   日期:2023/8/24 14:01:41

       8月23日上午,惠州市经普办、惠城区经普办联合举办五经普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及驻惠机构清查业务培训会。市经普办副主任、市统计局副局长吴英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直各部门财务或统计人员共90余人参加会议。


       吴英指出,此次培训的目的是让各部门将与本单位相关的经济普查业务弄通、搞懂,为下来的入户清查、上门登记打下坚实的基础。吴英强调,一要提高思想认识。五经普是全面摸清全市经济家底的基础工作,五经普工作也列入了各级政府重点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五经普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推动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开展。二要明确职责任务。按《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所有的机关和单位,都属于普查对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中的属地原则,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驻惠机构,均由惠城区经普办负责普查。因此,市直单位要全力协助惠城区经普办认真填报清查表、普查表。三要提高业务水平。经济普查具有很强专业性,要认真听课、做好笔记、及早消化、掌握要领。培训结束后,要结合各自单位的实际,理清本单位的相关情况,确保准确填报清查表。四要加强协同配合。经济普查调查内容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时间节点强,市直单位要有全局观念,少了任何一个单位的数据,都没有办法摸清、算准全市经济发展水平,要全力支持所在街道、社区的普查员上门普查工作。五要坚持依法普查。普查的过程和行为必须合法合规。普查对象要严格按照《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有关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清查表和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工作人员要严格保守普查对象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会上,区经普办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及驻惠机构清查工作做了具体部署和对五经普单位清查总体流程、依法普查、清查入户流程与技巧、清查表填报等内容进行了详细培训,并就填报难点开展交流互动,取得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