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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召开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新闻发布会

转载自:内蒙古统计局   日期:2018/12/28 9: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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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下午,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内蒙古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新闻发布会。自治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主任、自治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志峰做主题发布。

潘志峰从三个方面通报了全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推进情况。一是明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重大意义。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十九大之后开展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经济普查工作,主要领导都对做好此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因此,做好本次经济普查,对于国家及自治区准确把握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特征,做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各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是明确了普查对象的权利和义务。经济普查顺利完成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配合,尤其是需要广大普查对象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对每个普查对象而言,依法接受普查是法定义务,真实独立地报送国家统计调查所需的数据,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定权利。广大普查对象要珍惜、维护自己的这项法定权利,坚决抵制任何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行为。三是明确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职责。各级普查机构领导,在普查登记阶段都要全程参与,亲临一线,靠前指挥,包片蹲点,随时解决登记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真正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在实处。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普查。在享有准确完整获得普查数据和资料的同时,也要严格依法依规履行承诺和义务。要严格保守普查对象的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深入企业、个体经营户等普查对象,查实情、报实数,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准确。

自治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自治区统计局副巡视员史润林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内蒙古日报、内蒙古新闻网、凤凰卫视、新浪内蒙古、新华融媒等来自区内外的10多家媒体记者参加了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