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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日起海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正式入户登记

转载自:海南省统计局   日期:2019/1/1 10:02:36

“您好,我是经济普查员张雪芬,这是我的证件。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现在要对贵单位进行普查登记,谢谢您的配合”。2019年1月1日上午,海口市美兰区普查员张雪芬来到美兰区白龙街道群上社区第二普查小区某普查单位进行全省第四次经济普查第一个普查对象的普查登记工作。

据介绍,经过2018年的前期准备,海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进入入户登记阶段,入户登记时间为1-4月。全省7000多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将佩戴标准证件,陆续对全省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现场入户登记。

据了解,按照调查方式,普查对象主要分为一套表单位、非一套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等三类。对个体经营户采用抽样调查,对其他单位采用全面调查。一套表单位在联网直报平台上填报普查表,非一套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样本单位由普查员使用PAD现场采集普查数据。

普查员根据2018年8-11月开展的经济普查清查所采集的单位名录将进行一一入户登记。在找到每个普查对象后,首先使用PAD对普查对象具体经营地点进行GPS定位,再对店面进行拍照,作为企业的基本信息存入PAD。普查员还会对普查的相关证照进行核实,并根据与普查相关的会计、统计和业务核算等相关资料采集经济普查数据。据了解,整个普查登记过程每个企业单位需要半个小时,每个个体经营户需要10分钟。

海口市美兰区开展经济普查入户登记

万宁市开展经济普查入户登记

定安县开展经济普查入户登记

陵水县开展经济普查入户登记

省统计局局长包洪文表示,这次经济普查将摸清自贸区家底,是对海南经济活动的一次全面体检,盘点改革开放40周年、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以来海南的发展成果,把脉问诊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对于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科学推动和指导海南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包洪文指出,经济普查是一项利国利民的调查,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咨询,希望广大普查对象配合经济普查工作,如实接受普查登记,一起为这项利国利民的工程贡献自己的力量。为确保经济普查数据质量,要坚持依法开展经济普查,对普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立案查处,坚决防范和依法惩治普查造假、弄虚作假。对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普查数据的,会严肃查处、绝不姑息,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对于情节严重的,要在失信平台上予以公示。

包洪文局长指导经济普查入户登记工作

包洪文局长接受媒体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