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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转载自:湖北省政府办公厅   日期:2018/5/31 10:29:05

 鄂政办函〔2018〕40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对我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18〕5号)精神,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湖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长:黄楚平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王太晖 省政府副秘书长

  李克勤 省统计局局长

  张海明 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关红  省财政厅总会计师

  成员:翟忠明省委政法委二级巡视员

  杨卫东 省编办副主任

  毛洪山 省军区保障局局长

  章新平 省发改委副主任

  吴方军 省经信委副主任

  徐雁冰 省教育厅副厅长

  段绪光 省民宗委二级巡视员

  杨昌斌 省民政厅副厅长

  蒋国平 省司法厅副厅长

  易望汉 省人社厅副厅长

  邹清平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张弘  省住建厅副厅长

  姜友生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胡中海 省商务厅副厅长

  陶宏家 省文化厅副厅长

  朱惠民 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胡铁军 省国资委副主任

  杨绪春 省地税局副局长

  章进省 体育局副局长

  彭明方 省工商局副局长

  杨峰  省国防科工办副主任

  汪海波 武汉海关副关长

  柳现青 省国税局副局长

  徐荣华 湖北调查总队副总队长

  王祖祥 武汉铁路局副总经理

  杨水军 民航湖北监管局党委副书记

  孙猛  省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赵军  人行武汉分行工会主任

  阙方平 湖北银监局副局长

  刘昌华 湖北证监局副局长

  吴中志 省统计局副局长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的议定事项,加强与市、州、县和省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李克勤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时,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作为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