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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江西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转载自:省政府办公厅综合处   日期:2018/6/4 15:05:10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对我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赣府字〔2018〕2号),省政府决定成立江西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毛伟明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王亚联 省政府副秘书长

 

      万庆胜 省统计局局长

 

      吴永明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社联主席

 

  成 员:张鹤翔 省综治办副主任

 

      王大杰 省编办副巡视员

 

      李庆红 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主任

 

      朱 斌 省财政厅副厅长

 

      辛清华 省工信委副主任

 

      樊 胜 省民政厅副厅长

 

      方向军 省商务厅副厅长

 

      文翠萍 省国资委副主任

 

      黄正逊 省地税局副局长

 

      曾永生 省统计局总统计师

 

      沈庆中 省工商局副局长

 

      陈国英 省国税局副局长

 

      陈祥云 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局长

 

      高 浪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巡视员

 

      杨 瑛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总工程师

 

      陈悟朝 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副总队长

 

      林晓军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郭云喜 人行南昌中心支行副行长

 

      曾 晖 江西银监局副局长

 

      周 军 江西证监局副局长

 

      叶慧霖 江西保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统计局,曾永生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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