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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政府召开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 黄楚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转载自:湖北省经普办   日期:2018/7/23 0:00:00

7月19日下午,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省政府随即召开全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全国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黄楚平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太晖主持会议。

  黄楚平指出,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经济普查是对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次大摸底、大检阅、大促进。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其摸清“家底”的普遍性和认清产业发展态势的特殊性,从大局出发,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积极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抓早、抓紧、抓实、抓细,切实做好经济普查各项准备工作。

  黄楚平强调,要高质量完成好经济普查工作任务。数据质量是经济普查的生命线。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高质量、高标准组织实施好本次经济普查,各项数据必须“实打实、硬碰硬、没有水分”,经得起检验。要依法规范普查,各地各部门要依法引导普查对象配合普查,保护普查对象的合法权益,依法履行保密义务,保证普查数据的真实性。要严格执行方案,遵循普查流程,做到思想认识要到位,行动落实不走样。必须做到单位清查不重不漏,普查登记不虚不瞒,数据审核不折不扣。要注重宣传引导,做好宣传策划和实施,充分运用新媒体和传统媒体,部门及相关组织的资源和渠道,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配合经济普查的良好舆论环境。

  黄楚平要求,要多层次保障经济普查顺利开展。各地区、各部门、各级普查机构必须按照“全省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实施。做到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经费保障、人员选聘、执法检查“五个到位”。要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法普查,精心组织,精准落实,用高质量、高水平的经济普查成果,为奋力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智慧和力量。

  省统计局局长、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朱慧通报我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进展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省编办、省委政法委、省发改委、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省政协经济委员会等53个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及省经普办共100余人参加了湖北主会场会议。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湖北日报社、湖北广播电视台等省直主要媒体派记者参加会议并做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