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精准做好四经普中就业和工资统计工作的几点思考
转载自:南京统计局 日期:2018/3/27 16:02:17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推进新发展理念下开展的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就业和工资统计是四经普的重要调查内容之一,摸清搞全普查单位的就业和工资情况,总体把握全市的就业总量和人员工资水平,对下一步精准制定就业政策和各类保障措施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
一、四经普中就业和工资统计面临的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信息技术带来了深刻变化,“互联网+”广泛运用到各行各业,人们的就业理念和就业方式发生了重大变革,给现行的就业和工资统计带来了不少的问题和困惑。主要表现在:
1、合理使用和挖掘部门行政记录的能力还不够。没有较好地利用主管部门掌握着大量有价值的行业行政记录,深入分析研究企业的运行情况,了解企业的用工实际、用工特点和工资水平,进而推算行业的就业总量和工资状况。
2、与用工机构沟通较少,对一些特殊形式的用工掌握不多。除了通过劳资平台统计人员就业的单位外,社会上还有大量游离于统计平台之外的私营企业、个体经营户,这些都是吸纳大量零散就业的主力军,他们往往经过用工中介、劳务市场、电商平台等渠道招聘人员。缺乏与用工中介、劳务市场、电商平台的沟通和合作,就不能够准确掌握劳务派遣人员、农民工就业、非全日制就业、劳务外包人员就业、跨区域人员就业以及电商平台就业等形式多样、方式灵活的特殊就业的人数和去向,就业统计就显得不够完整。
3、系统平台操作繁琐,缺乏人性化。登录验证手续繁琐,界面不够简明友好,操作程序和审核关系复杂,前后关联性较差,整个系统不够灵活便捷,没有开发可在手机、平板电脑中操作的APP,使用效率不高。
4、培训形式单一,劳资统计人员变换频繁。不管是企业还是基层统计机构的劳资统计人员,变动比较频繁,业务衔接时有不到位的情况发生,每年固定一次年报培训,不能有效地解决好基层劳资统计人员的业务技能,而且,培训时往往是理论讲授多,实务操作少,灌输式多,互动式少,下发的资料除了年报制度外,很少有方便浏览、简洁实用的使用手册。
二、精准做好就业和工资统计的几点建议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对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全面清查,面广量大,而就业和工资统计涵盖所有的普查单位,要精准地做好就业和工资统计工作,笔者认为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尽早协调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收集整理好基础资料。
充分掌握部门数据是开展经普工作的重要基础,因此整合好财政、国税、地税、人社、工商、住建、商务等职能部门力量,用好他们的行政记录数据,对于核对和补充普查单位的就业和工资数据不可或缺。
比如从财政部门提取普查地区现行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和工资;从国地税了解掌握纳税企业的基本情况,进而推算企业的就业情况;从人社部门可掌握人力资源市场、劳动力中介机构的数量及分布以及企业帮助员工缴纳养老和工伤保险的数量,进而了解劳动力的流向及性质,总体把握当地的就业概况;从工商部门可得到当地企业的总数和每年新增个私企业的数量;利用住建部门的建工平台采集建筑行业的从业人员等数据,掌握特殊行业人员流动情况;商务部门可提供一些大型电商平台的就业数据,等等。
2、进一步完善软件系统,提高普查工作效率。利用四经普的机会,优化和完善填报、上报、审核等软件系统的应用功能。(1)对一套表和维邦平台填报的单位,要优化登录流程,革除现有繁琐的登录程序,实行扫码登录等快捷方式;对于非平台填报的单位,可开发企业劳资数据的APP软件,实现手机登陆数据填报。同时要降低对企业计算机软硬件配置的要求,简化系统的操作流程,提高程序的使用效率。(2)及早开放普查程序系统的立报立审立汇功能,做到随时录入随时就能检查汇总,核对各行业的情况变化,对变化异常及时查找原因,这样便于基层掌控总体趋势,实时查改纠错,而不是要等到普查快结束时才放开汇总查询功能,搞得基层普查人员疲于应付由上而下的雪花式查询,致使数据质量难以保证。
3、强化专业数据比对,确保调查数据质量。从业人员和工资总额两个指标涉及到各个专业,加强各专业间的精诚合作尤显重要。通过专业报表与工资报表的对应关系,及时了解和掌握平台企业的生产运行、盈利状况和人员就业的发展变化,用好企业财务报表,根据财务报表里的应付职工薪酬、劳务成本等数据比对企业上报的就业人员和工资情况,以防止劳务派遣、其他从业人员等特殊就业人员统计的遗漏,并把季度数据和年终数据关联起来审核,研判企业的实际状况,可有效避免企业出现填报错误,防止出现漏报或是多报的现象,做到库中有数,心中有数。建立企业人员和工资统计基础台帐。根据平时劳资报表报送情况来看,企业对应付职工薪酬和工资总额两项指标区分不清,错误率高,而且平均人数总会出现计算错误,对此,应建立企业人员工资月度基础台帐,逐月填写就业人数和薪酬发放情况,工资总额的内容应根据企业会计目录按照劳动工资统计口径要求填报,自动计算出每季的平均人数,提取所需工资数据,保证数据的真实可靠。
4、了解用工机构信息,掌握用工市场变化。经济运行的多样化,形成了就业方式的多元化,劳务派遣、农民工、非全日制、劳务外包以及跨区域人员就业等灵活多样的就业形态呈现,增加了对这类人员统计的难度,但从源头上看,这类人员的就业又绝大多数都是通过劳务派遣公司、劳务外包公司、就业推荐所、人力资源市场等中介机构实现的。因此,要准确把握这类人员的就业数量、去向、就业时间和从事的工种等情况,就要加大与用工中介机构的对接联系力度,建立以这些特殊就业为统计对象的统计平台,定期从这些机构中获取用工的动态数据,也可在劳资报表的补充资料中增加派出劳务派遣人员的组织机构代码和名称,利用派工和用工两方面数据进行比对,互相佐证。同时,随着信息化技术的突飞猛进,网络商务平台的快捷便利,电商平台吸纳了越来越多的人员就业,专兼职网络销售人员队伍庞大,统计这部分就业人群的人数和工资情况相对来说就比较困难。由此,要强化与淘宝、京东、苏宁等大型电商平台协商合作,用好电商大数据,及时切块分割普查地区的从事电商的就业人数,从而保证就业统计体系的完整性。
5、深入做好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普查氛围。要未雨绸缪,及早谋划,认真做好四经普的宣传发动,让每一个普查对象都能熟悉了解四经普普查的时间、对象、指标及要求,为四经普的顺利开展、实现应统尽统造势;强化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用法律的手段和威严为四经普提供保障和支持;要积极发挥好四经普成员单位的作用,特别是要整合好财政、国税、地税、人社、工商、住建、商务等职能部门力量,用好他们的行政记录数据,建立、核对和补充普查单位的就业和工资数据,实现资源共享。
6、加强业务培训,提升能力素质。一要建立劳资业务培训的常态机制。劳资业务培训应由上向下开展培训,但不能一年中仅仅只是在年报时才组织一次培训,基层劳资统计人员每一年变动较大,除了传帮带外,更需要专业系统地学习培训,才能比较好地理解掌握劳资的相关制度和指标内涵。二要培训的内容上要贴近劳资统计实务。对于基层负责劳资统计的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不仅要教授他们熟悉业务知识,还要让他们能够熟练掌握劳资程序的操作使用,特别是在查询审核、编写模板、处理问题、汇总对比等方面,同时还要教会他们如何以填报者的身份登录、录入、处理报表,这样能更好面对面地指导填报人员,提高报送的效率和准确性;三要编制下发劳资统计简明操作手册。简洁制度,简化程序,突出重点,按图索骥,方便填报人员自主学习,快速上手,也便于交接传递。四要增强统计人员责任心。加强统计专业人员和企业统计员的交流沟通,对初次填报的企业统计人员要及时跟进,帮助他们理解和准确填报劳资报表;要加大调研力度,对用工形式多样、用工量大等单位进行走访调研,实现与企业间无缝对接,掌握动态变化,及时了解企业的用工结构,总结归纳一些行业的用工规律和特点。加大考核力度,要责任到人,细化过程监控,实时反馈工作状态和数据质量情况,推动业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提升劳资人员队伍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