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镇江市政府发文部署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转载自:镇江市统计局 日期:2018/5/7 16:25:42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精神,切实组织实施好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近日,镇江市政府印发《关于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镇政发〔2018〕14号),全面部署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通知》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精心组织,优化方式,创新手段,扎实做好普查组织实施工作。
《通知》强调了普查的目的和意义、对象和范围和内容和时间等方面内容,对普查的组织实施提出“加强统一领导、密切协作联动、把握关键环节、依法规范普查、落实支撑保障”5个方面具体要求,对全市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通知》还明确了“对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工作补贴应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时足额予以发放”以及“对于在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处理等普查关键节点需要加班加点的,各地可依照市有关政策自行制定具体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补贴”,为强化基层经普工作保障提供了政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