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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政府发文部署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转载自:深圳市统计局   日期:2018/4/17 16:17:58

 4月17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深府[2018]35号),对全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进行了部署。

  《通知》强调,要以“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为原则,统筹协调,优化方式,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各区政府、各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各街道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成立本级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认真制定本级普查工作方案,认真做好普查两员选调、场地、设备的落实;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中央、省驻深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履其职,通力协作,共同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任务。

  《通知》同时提出五点要求:一是坚持依法普查;二是加强组织协调和联动;三是确保普查数据质量;四是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五是全方位开展普查宣传。

  《通知》的下发,标志着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进入新的阶段,全市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和部署,全力推进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