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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石家庄市政府部署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转载自:河北省统计局   日期:2018/3/22 16:40:22

为扎实有效做好石家庄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全面掌握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形态、布局和效益。3月20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石政函〔2018〕9号),对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通知》强调,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重要性,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强力推进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通知》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石家庄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突出政府行为,各成员单位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共同做好普查工作。经济普查是跨年度的重点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普查的关键环节。

《通知》要求,必须坚持依法普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要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对普查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的全流程质量控制,确保数据质量,为市委、市政府摸清全市产业组织、结构、技术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查实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新兴产业发展情况,以及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科学制定全市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提供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