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府发文部署四经普
转载自:中国信息报 日期:2018/4/3 10:21:42
3月23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从经济普查的目的、意义、对象、范围、内容、时间、组织、保障、工作要求等方面对湖南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通知》强调,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优化方式,突出重点,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一是要坚持依法普查;二是要确保数据质量;三是要加强规范统一;四是要提升信息化水平;五是要注重宣传引导。
《通知》明确,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省人民政府成立湖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由省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各级人民政府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各级普查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并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稳定经济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普查经费,按时拨付、确保到位。省人民政府将对经济普查各阶段主要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