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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关于启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转载自:北京市统计局   日期:2018/6/21 18:23:13

    各区人民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京政发〔2018〕8号)和《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北京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有关事项的批复》(京编委〔2018〕14号)精神,北京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已经成立,经市政府批准,“北京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北京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即日起启用。